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一定要出具报告?

栏目: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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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们新的一年业务都开展的如火如荼了,不管税务工作是专职会计还是代理做的,都开始忙着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了。 做过汇算清缴的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税务机关通常要求企业提供一份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税审报告”)才能够通过。但是做一份税审报告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对此叫苦连天。 那么,什么是税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真的需要这份报告吗?今天,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是税审报告 税审报告是指企业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由税务师事务所对企业账目进行审核,并针对税法和会计法的差异对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的报告。 谁赋予税所权利 税务师事务所之所以有出具税审报告的权利,源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4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也提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壮大,对于税收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好注册税务师行业这支涉税服务专业队伍,发挥其为税收工作服务的作用。这里可以理解,由于税局内部税收专业人员的缺乏及工作量过大,总局有意识地借助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才进行税务鉴证,以提高汇算清缴的水平和效率,同时,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也起了积极作用,通常做过税审的企业税务局就不再审查了。 企业需要怎么配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12月会计报表 3、2016年全年电子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清单) 4、2016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5、2016年1到4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6、国地税密码